诸暨市极端天气“村安工程”工程项目
社会风险评估征询公众意见公示公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以及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文件精神,我公司受委托对诸暨市极端天气“村安工程”工程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有关公示公告公布如下,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诸暨市各乡镇(街道)相关村、有关主要道路(尤其是大雾易发路段)及自然灾易发区等。本项目建设周期主要为2022-2024年,根据诸暨实际分三年在全市新建加密驻村气象监测站333个及气象特种要素站44个,更新自动气象站80个,新建3部 X 波段相控阵仪、1部风廓线雷达、1部微波辐射计、1部激光雷达和1部毫米波云雷达,采购北斗卫星气象应急通信设备3部、气象应急车载系统1套(含车辆平台及配套设施)、便携和手持式自动气象站3套。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经济、环境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的实施对自身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3、对项目实施的态度;
4、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浙江正和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元城大厦1102-1
联系人:鲁工 电话:0575-88031437 邮编:312000
电子邮箱:zjzhwp@163.com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征求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来信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进行联系;
2.公众对本项目实施有关的社会风险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示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发布单位:浙江正和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