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以及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文件精神,我公司受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陆游故里一期景区提升改造及纪念馆建设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有关公示公告公布如下,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范围共193亩。其中50亩已建陆游故里进行提升改造,新增建设用地143亩,用于新建陆游纪念馆等。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景观、建筑、市政、夜景等。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经济、环境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的实施对自身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3、对项目实施的态度;
4、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浙江正和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元城大厦1102-1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75-88031437 邮编:312000
电子邮箱:zjzhwp@163.com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征求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来信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进行联系;
2.公众对本项目实施有关的社会风险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示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发布单位:浙江正和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二0二三年五月十四日